注意!驾乘摩托车、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,这些车辆被曝光!(十)
2023-01-13 20:16:18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临武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| 编辑:龙潮辉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4178

研究表明,驾乘摩托车、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能降低交通事故死亡风险。安全头盔,司乘人员都要戴,但是总有一些人不听劝,今天临武公安交警曝光近期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。

警示驾乘人员:上路行驶要戴好安全头盔!

湘L6738W 

违法时间:01月10日  10:59

违法地点:东云路与晴岚路交叉口

违法行为: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


湘L7836H

 

违法时间:01月09日  10:55

违法地点:东云路与晴岚路交叉口

违法行为:搭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


湘L7500G

 

违法时间:01月10日  11:58

违法地点:东云路与晴岚路交叉口

违法行为: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


湘L2632H

 

违法时间:01月10日  10:58

违法地点:东云路与晴岚路交叉口

违法行为:搭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


湘L7235N

 

违法时间:01月10日 11:57

违法地点:东云路与晴岚路交叉口

违法行为:搭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


湘L3460V

 

违法时间:01月9日  12:33

违法地点:东云路与解放路交叉口

违法行为: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


湘LA9987

 

违法时间:01月12日 10:52

违法地点:东云路与晴岚路交叉口

违法行为: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


湘L68102

 

违法时间:01月11日  14:48

违法地点:武水大道与临武大道交叉口

违法行为: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


湘L30336

 

违法时间:01月12日  17:22

违法地点:临武大道与解放路交叉口

违法行为: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


湘L2530R

 

违法时间:01月09日  13:57

违法地点:临武六中路口

违法行为: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


湘L091H9

 

违法时间:01月11日  11:51

违法地点:东云路与解放路交叉口

违法行为: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


湘L70002215

 

违法时间:01月11日  11:50

违法地点:东云路与解放路交叉口

违法行为: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、超员


湘L6157K

 

违法时间:01月08日  09:38

违法地点:东云路与官山路交叉口

违法行为: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


湘L490A5

 

违法时间:01月08日  09:37

违法地点:东云路与官山路交叉口

违法行为:搭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


湘L1445H

 

违法时间:01月12日  08:43

违法地点:临武大道与解放路交叉口

违法行为: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


湘L7999K

 

违法时间:01月11日  11:55

违法地点:东云路与解放路交叉口

违法行为: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


驾乘摩托车以及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时,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反条款及处罚依据:

违反条款:

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五十一条 :机动车行驶时,驾驶人、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,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。

《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》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项 驾驶、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。

处罚依据:

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条: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,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处罚。

湖南省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办法 第四十八条   行人、乘车人违反法律法规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,视情节处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罚款。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法律法规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,视情节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。

道路千万条,安全第一条!

为了你和家人的平安,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。

行车中驾乘人员都要戴上安全头盔!



责编:龙潮辉

来源:临武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

要闻
时事要闻
主题报道
我要报料

  下载APP